奥沙利铂配伍禁忌有哪些呢?

26 10 月, 202105:38:57 发表评论

今天,来给大家介绍一种西药——奥沙利铂,众所周知,癌症,在现代社会,仍旧是一种不治之症,患有癌症的病人们,大多都是做化疗,而奥沙利铂,则是一种抗癌药,可以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 ;辅助治疗原发肿瘤完全切除后的Ⅲ期结肠癌,那么,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奥沙利铂配伍禁忌。

奥沙利铂的类为具有细胞毒作用的其它抗癌药物,ATC编号L01XA03。奥沙利铂属于新的铂类抗癌药,其中铂原子与1,2 二氨环己烷(DACH)及一个草酸基结合。奥沙利铂是单一对映结构体。顺式-草酸(反式-1-1-1,2-DACH)铂。呈白色或类白色冻干疏松块状物,常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治疗,或辅助治疗原发性肿瘤完全切除后三期(Dukes C)结肠癌。

奥沙利铂在多种肿瘤模型系统,包括在人结直肠癌模型中,都表现出广谱的体外细胞毒性及体内抗肿瘤活性作用。体内、体外试验也证实在顺铂耐药的肿瘤模型中,它仍然有效。

在体内和体外研究中,均可观察到奥沙利铂与5-氟尿嘧啶联合应用的协同细胞毒作用。关于奥沙利铂的作用机制,虽然尚未完全清楚,但已有研究表明,奥沙利铂通过产生水化衍生物作用于DNA,形成链内和链间交联,从而抑制DNA 的合成,产生细胞毒作用和抗肿瘤活性。

限成人使用。

辅助治疗时,奥沙利铂推荐剂量为85 mg/m,静脉滴注,每2周重复1次。共12个周期(6个月)。

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奥沙利铂的推荐剂量为85 mg/m,静脉滴注,每2周重复1次。

奥沙利铂应在输注氟尿嘧啶前给药。

将奥沙利铂溶于5%葡萄糖溶液250-500 mL中(以便达到0.2 mg/mL以上的浓度),持续输注2-6小时。

奥沙利铂主要用于以5-氟脲嘧啶续输注为基础的联合方案中。在双周方案中,5-氟脲嘧啶采用推注与持续输注联合的给药方式。

肾功能不全者 :目前尚无奥沙利铂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资料。中度肾功能不全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推荐的剂量。对于轻度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肝功能不全者 :在I期临床研究中对于不同程度肝功能不全者,肝胆管异常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可能与疾病进展程度及最初的肝功能紊乱有关。在临床研究中,对肝功能异常者不需要进行特别的剂量调整。

那么,对于奥沙利铂配伍禁忌的介绍,就到这里了,大家在使用奥沙利铂这种药品时,一定要注意不要使用含铝的注射材料 ;未经稀释不能使用 ;不得用溶液配制或稀释该品 ;不要与其它任何药物混合或经同一个输液通道同时使用,(特别是5-氟尿嘧啶,碱性溶液,氨丁三醇,和含辅料氨丁三醇的亚叶酸类药品)。

2、奥沙利铂有哪些副作用

1、造血系统:奥铂(注射用奥沙利铂)具有一定的血液毒性。当单独用药时,可引起下述不良反应: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有时可达3级或4级。当与5-氟 脲嘧啶联合应用时,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血小板减少症等血液学毒性增加;

2、消化系统:单独应用奥铂(注射用奥沙利铂),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这些症状有时很严重。当与5-氟脲嘧啶联合应用时,这些副作用显著增加。建议给予预防性和/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

3、神经系统:以末梢神经炎为特征的周围性感觉神经病变。有时可伴有口腔周围、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痉挛及感觉障碍。甚至类似于喉痉挛的临床表现而无解剖学依据。可自行恢复而无后遗症。这些症状常因感冒而激发或加重。感觉异常可在治疗休息期减轻,但在累积剂量大于800mg/m2(6个周期)时,有可能导 致永久性感觉异常和功能障碍。在治疗终止后数月之内,3/4以上病人的神经毒性可减轻或消失。当出现可逆性的感觉异常时,并不需要调整下一次奥铂(注射用奥沙利铂)的给药剂 量。给药剂量的调整应以所观察到的神经症状的持续时间和严重性为依据。当感觉异常在两个疗程中间持续存在,疼痛性感觉异常和/或功能障碍开始出现时,奥铂(注射用奥沙利铂) 给药量应减少25%(或100mg/m2),如果在调整剂量之后症状仍持续存在或加重,应停止治疗。在症状完全或部消失之后,仍有可能全量或减量使用,应根据医师的判断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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